学校召开学习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》暨资产管理业务培训会
9月23日上午,我校在广州校区第三会议室召开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》学习会议。
学校党委副书记蔡东,
各部门、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及兼职资产管理员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加了会议。会议由王新强主持,
首先,王新强在会上传达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》的通知要求,《条例》的出台,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。希望各部门、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我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,改变“重钱轻物”观念,增强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感,使学校的资产管理工作更加规范、科学。
其次,资产科负责人黄静对照《条例》,结合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,从六个方面对规范资产基础管理、资产配置、使用进行了讲解:一要明确资产使用人和管理人的岗位责任;二要按规定设置固定资产台账,依照国家统一的制度进行核算,不得形成账外资产;三要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、出租出借、对外捐赠,要按相关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;四要建立、完善资产配置标准管理办法,明确配置的数量、价值、等级、最低使用年限等标准;五要建立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制度,建立健全绩效指标和标准,有序开展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工作。六要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、对账。
最后,蔡东对我校的资产管理工作做了点评并提出三点要求。一要切实提高资产管理意识,强化责任担当,加强监督检查和追责。二要清晰资产底数,做到“家底”常清,情况常明。三要发挥资产的效益,做好采购前的论证,确保资产配置、使用、处置环节依法依规。(通讯员/李喆 文/黄静 图/陈丹琦 审核/王新强)